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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人才安家补贴15日开始申请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818次 发布日期:2020年6月04日

珠江时报讯(记者/刘永亮)记者近日获悉,南海人才安家补贴将从6月15日开始分批接受申请,第一批申请对象为经区认定评定的一类至三类人才,申请截至7月5日。

根据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的公告,安家补贴申请采取网络在线申请、无纸化受理和审核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选择“南海子平台”,进入“首页”-“扶持政策申报通道”-“人才安居”,根据实际申请的项目点击进入申请,详细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通过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个人提交后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

符合条件的一至三类人才,可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如有不明之处,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86287748进行电话咨询。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后,请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提交。

申请对象

安家补贴实行分批接受申请,第一批申请对象为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一类至三类人才。

申请时间

6月15日至7月5日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属于一至五类人才(不含柔性引进人才),五类人才仅限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在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工作,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2020年)》。

说明:“新引进”指人才在南海区工作或创业,且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南海区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请人自离开南海之日起满5年再回南海参加工作,并提供区外缴纳社保凭证的,视同为新引进。

2.申请人需在取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取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前3年,至申请享受人才安居扶持之日内,在本市未转移或出售过住房。

4.自2018年1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3号)印发之日前,在佛山市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产权住房(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视为拥有房产)或现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5.在南海区内没有领取过政府发放的其他安家补贴、没有参加房改购房。

(信息收集:南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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