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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停放一小时内拟收费6元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1598次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6日

核心提示:佛山西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出台,新能源车按八成收费,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通讯员/麦景章)记者从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获悉,佛山西站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根据意见稿,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小型车停放前一小时拟收费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目前收费标准处于征求社会意见阶段,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1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话及传真号为0757-86330544,电子邮箱为fgj_sfglk@nanhai.

    gov。

    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但同一机动车在24小时内多次进入停车场区域的,限两次免费停放,第三次(含)起即时计费。

    对小型车(指货车2吨以下,客车20座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前1小时拟收费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大型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累加计收。其中,大型汽车为货车2吨以上(含2吨),客车20座(含20座)以上;超大型汽车为载重10吨以上(含10吨)的各种货车;拖挂车按以上对应车型分类。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车按八成收费。根据意见稿,将对两类车辆进行减免,一是对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等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及其他车辆,免收停放保管服务费。二是对挂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按对应车型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据了解,从去年10月1日起,佛山西站中心区域就实施限制货车及摩托车禁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罚款200元记3分。其中,环站东路以西、环站西路以东、西站北路以南、西站南路以北组成的佛山西站中心区域,实施全天禁止摩托车和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而在界限线上的道路,除环站东路外,环站西路、西站南路和西站北路实施相同的交通管制措施。

    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但同一机动车在24小时内多次进入停车场区域的,限两次免费停放,第三次(含)起即时计费。

    备注: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1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话及传真号为0757-86330544,电子邮箱为fgj_sf-glk@nanhai.gov。

    小型车前1小时6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大型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累加计收。

(信息收集:南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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